個別專業評估及治療

心理服務

目標

註冊臨床或教育心理學家會透過評估、輔導或其他治療形式,改善兒童學習、情緒及行為上的問題,並協助父母了解子女的能力及需要,以便在溝通及管教上作出配合。

 

對象

學前至中學階段的兒童及其家長

 

服務範圍

為懷疑有特別需要如自閉症、讀寫障礙、專注力失調、行為情緒問題或資優兒童,進行初步評估;並提供指導性的建議及/或服務轉介

 

服務類別

項目 對象
1. 學前兒童智力評估 3歲至5歲11個月之兒童
2. 學齡兒童智力評估 6歲至16歲11個月之兒童

3. 學前發展性障礙評估服務 (此項包括自閉症評估)

2歲至6歲之兒童
4. 自閉症兒童評估服務 6歲或以上之兒童
5. 兒童專注力評估 6歲至16歲11個月之兒童
6. 讀寫障礙評估 (小學) 6歲至12歲6個月之兒童
7. 讀寫障礙評估 (初中) 11歲7個月至15歲6個月之兒童
8. 讀寫障礙評估 (為申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特別考試安排之用)

於小學階段已確診或懷疑有讀寫障礙的中三至中四,並為16歲11個月或以下學童

9. 專業諮詢及跟進輔導 學前至中學階段之兒童

備註

接受服務項目(1)-(8)後,若心理學家認為有需要,將會轉介兒童往有關機構申請服務,例如兒童精神科、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輪候學前服務,或其他專業治療服務等。 

查詢

2777 9938(協康會青蔥計劃)

詳情及報名表格: 心理服務